莫洪宪(外文名:Mo HongXian),女,1954年9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汉族,毕业于武汉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顾问等职务,研究领域为刑法和犯罪学。
1987年,莫洪宪成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3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7年8月,莫洪宪应邀出席了“国际反有组织犯罪对策”学术研讨会。1998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2003年,莫洪宪应美国律师协会邀请进行学术访问和专题讲学。此后,莫洪宪发表了《刑法谦抑主义论纲》等论文。2011年10月,莫洪宪参加了2011年全国刑法年会。2015年2月4日,莫洪宪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2017年3月7日,莫洪宪获聘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莫洪宪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2024年10月6日,莫洪宪参加了“莫洪宪教授执教四十八周年暨荣休座谈会”。2025年4月23日,莫洪宪参加了武昌检察院举行的专题座谈会。
莫洪宪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954年9月,莫洪宪出生于湖北武汉。1976年,莫洪宪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1984年9月,莫洪宪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学院学习,并于1986年7月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莫洪宪在武汉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师从刑法学家马克昌先生。
1987年,莫洪宪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3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10月,莫洪宪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1997年8月,莫洪宪应邀出席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的“国际反有组织犯罪对策”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1998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同年,莫洪宪应澳门政府司法官培训中心邀请前往专题讲学并承担澳门地方政府基金项目“澳门黑社会组织犯罪研究”。1999年,莫洪宪应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和日本警视厅邀请前往作“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的专题报告和进行学术交流。2000年,莫洪宪应香港中文大学邀请。2003年,莫洪宪应美国律师协会邀请进行学术访问和专题讲学。此后,莫洪宪先后发表了《刑法谦抑主义论纲》等论文。
2011年10月,莫洪宪参加了2011年全国刑法年会。2012年9月,莫洪宪参加了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以“刑法与宪法之协调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2014年9月26日,莫洪宪应邀赴北京市国资委纪委做“新型受贿犯罪若干疑难问题”为主题的专题讲座。2015年2月4日,莫洪宪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聘期五年。2017年3月7日,莫洪宪获聘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莫洪宪受聘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聘期为5年。2021年12月16日,莫洪宪应邀参加第九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2024年10月6日,莫洪宪参加了“莫洪宪教授执教四十八周年暨荣休座谈会”。2025年4月23日,莫洪宪参加了武昌检察院举行的专题座谈会。
莫洪宪的研究领域为刑法和犯罪学。
部分展示,参考资料:
莫洪宪曾先后到美国、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日本、韩国、泰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及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和访问交流。莫洪宪注重教学改革,主持的“临床法学教育”试验课程,受到国内外学术同行的关注,曾连续三次荣获武汉大学本科教学一等奖,并与人合作于1997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莫洪宪的代表作《有组织犯罪研究》出版后,被有关著名学者称为“填补了我国有组织犯罪研究方面的空白”, 在法学界和司法部门中得到了较大反响。
莫洪宪教授兼任中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主任。自1992年该中心成立以来,莫洪宪与全体志愿者一道,为广大社会弱者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接待咨询约四万人次,回复信件近三万件,电话咨询约三万次,代理诉讼案件达九百余起(其中绝大部分胜诉),为社会上最需要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承担“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责任,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帮助受虐待的妇女走上自立之路;为意外致残的孩子争得宝贵的赔偿;帮助盲人找到安居之所。在莫洪宪的带领下,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把法律援助这一公益性活动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为武大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基地,促进了法学教学的改革和法律人才的成长,而且探索了如何对中国的社会弱者实行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的一条新路。由于社会效益显著,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先后被国务院、中宣部、团中央和湖北团省委授予“全国扶贫助残先进集体”“全国首届青年志愿服务杰出集体”和“全国青年志愿者活动示范点”等光荣称号,美、法、德、加、日、英等国的教授学者纷纷前来中心参观、访问。
莫洪宪所教授的课程有《犯罪学》《刑法学》。
莫洪宪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刑事案件趋升的原因和对策》《医事刑法问题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有组织犯罪研究》、司法部课题研究项目《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等重大课题研究。
莫洪宪主编的作品有《犯罪学概论》《澳门有组织犯罪研究》《刑事被害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金融犯罪司法实务及预防对策》(副主编)《各国刑法比较研究》(副主编)等。
部分展示
2006年1月5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提出倡议:学校应推广教科书在学生中的循环使用,以节约社会资源并培养孩子的节俭习惯。莫洪宪早年曾留学俄罗斯等国,国外学校的教科书使用模式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新学期上刑法课时,全班近40名同学统一从校图书馆借阅相关教材;学期结束后,大家再将教材归还图书馆供下一届学生使用。这一倡议得到许多教育界政协委员的赞同。武汉市第二中学校长董汉利指出,循环使用教科书不仅能降低家庭的教育经济成本,还能大幅节约纸张等社会资源,真正实现物尽其用。知名教师甘德炎也认为,此举有助于培养学生节俭的习惯和爱书护书的品德。省实验中学教务主任蔡大志虽认同这一做法,但提出具体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障碍:一方面,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几乎年年修订,导致不同年级学生难以使用同一版本教材;另一方面,许多学生希望留存教材作为纪念,不愿与他人共享。对此,莫洪宪认为困难并非不可解决。她分析,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特点看,教科书在3-5年内保持基本稳定完全可行,即使有细微改动,对使用旧版教材的学生影响也有限。此外,推行过程中可尝试 “双轨制”,允许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莫洪宪建议,教科书循环使用可先开展小范围试点,随着其优势逐渐显现,预计会有更多学校和家庭主动参与。
Mo HongXian.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扫黑除恶”背景下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犯罪的依法治理(时间:4.20).河南大学.2025-06-16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量刑协商实质化工作 构建新时代检律关系.荆楚网.2025-06-16
莫洪宪.法律图书馆.2025-06-16
莫洪宪.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25-06-16
刑法谦抑主义论纲.中国知网.2025-06-16
莫洪宪(武汉大学).中国知网.2025-06-16
莫洪宪教授、林亚刚教授、陈家林教授等参加2011年全国刑法年会.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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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莫洪宪倡议:教科书循环使用.新浪网.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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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洪宪(外文名:Mo HongXian),女,1954年9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汉族,毕业于武汉大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顾问等职务,研究领域为刑法和犯罪学。
1987年,莫洪宪成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3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7年8月,莫洪宪应邀出席了“国际反有组织犯罪对策”学术研讨会。1998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2003年,莫洪宪应美国律师协会邀请进行学术访问和专题讲学。此后,莫洪宪发表了《刑法谦抑主义论纲》等论文。2011年10月,莫洪宪参加了2011年全国刑法年会。2015年2月4日,莫洪宪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2017年3月7日,莫洪宪获聘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莫洪宪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2024年10月6日,莫洪宪参加了“莫洪宪教授执教四十八周年暨荣休座谈会”。2025年4月23日,莫洪宪参加了武昌检察院举行的专题座谈会。
莫洪宪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人物经历
早年/教育经历
1954年9月,莫洪宪出生于湖北武汉。1976年,莫洪宪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1984年9月,莫洪宪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学院学习,并于1986年7月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莫洪宪在武汉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师从刑法学家马克昌先生。
工作经历
1987年,莫洪宪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3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10月,莫洪宪在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1997年8月,莫洪宪应邀出席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的“国际反有组织犯罪对策”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1998年,莫洪宪晋升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同年,莫洪宪应澳门政府司法官培训中心邀请前往专题讲学并承担澳门地方政府基金项目“澳门黑社会组织犯罪研究”。1999年,莫洪宪应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和日本警视厅邀请前往作“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的专题报告和进行学术交流。2000年,莫洪宪应香港中文大学邀请。2003年,莫洪宪应美国律师协会邀请进行学术访问和专题讲学。此后,莫洪宪先后发表了《刑法谦抑主义论纲》等论文。
2011年10月,莫洪宪参加了2011年全国刑法年会。2012年9月,莫洪宪参加了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以“刑法与宪法之协调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2014年9月26日,莫洪宪应邀赴北京市国资委纪委做“新型受贿犯罪若干疑难问题”为主题的专题讲座。2015年2月4日,莫洪宪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邀咨询员,聘期五年。2017年3月7日,莫洪宪获聘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莫洪宪受聘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聘期为5年。2021年12月16日,莫洪宪应邀参加第九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2024年10月6日,莫洪宪参加了“莫洪宪教授执教四十八周年暨荣休座谈会”。2025年4月23日,莫洪宪参加了武昌检察院举行的专题座谈会。
研究领域
莫洪宪的研究领域为刑法和犯罪学。
社会任职
部分展示,参考资料:
主要成就
莫洪宪曾先后到美国、英国、法国、爱尔兰、德国、日本、韩国、泰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及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和访问交流。莫洪宪注重教学改革,主持的“临床法学教育”试验课程,受到国内外学术同行的关注,曾连续三次荣获武汉大学本科教学一等奖,并与人合作于1997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和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莫洪宪的代表作《有组织犯罪研究》出版后,被有关著名学者称为“填补了我国有组织犯罪研究方面的空白”, 在法学界和司法部门中得到了较大反响。
莫洪宪教授兼任中国首家法律援助机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主任。自1992年该中心成立以来,莫洪宪与全体志愿者一道,为广大社会弱者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接待咨询约四万人次,回复信件近三万件,电话咨询约三万次,代理诉讼案件达九百余起(其中绝大部分胜诉),为社会上最需要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承担“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责任,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帮助受虐待的妇女走上自立之路;为意外致残的孩子争得宝贵的赔偿;帮助盲人找到安居之所。在莫洪宪的带领下,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把法律援助这一公益性活动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为武大法学院的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基地,促进了法学教学的改革和法律人才的成长,而且探索了如何对中国的社会弱者实行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的一条新路。由于社会效益显著,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先后被国务院、中宣部、团中央和湖北团省委授予“全国扶贫助残先进集体”“全国首届青年志愿服务杰出集体”和“全国青年志愿者活动示范点”等光荣称号,美、法、德、加、日、英等国的教授学者纷纷前来中心参观、访问。
人才培养
莫洪宪所教授的课程有《犯罪学》《刑法学》。
主要作品
项目课题
莫洪宪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刑事案件趋升的原因和对策》《医事刑法问题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有组织犯罪研究》、司法部课题研究项目《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对我国的影响》等重大课题研究。
出版书籍
莫洪宪主编的作品有《犯罪学概论》《澳门有组织犯罪研究》《刑事被害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金融犯罪司法实务及预防对策》(副主编)《各国刑法比较研究》(副主编)等。
期刊论文
部分展示,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个人荣誉
部分展示
作品荣誉
部分展示
相关事件
2006年1月5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提出倡议:学校应推广教科书在学生中的循环使用,以节约社会资源并培养孩子的节俭习惯。莫洪宪早年曾留学俄罗斯等国,国外学校的教科书使用模式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新学期上刑法课时,全班近40名同学统一从校图书馆借阅相关教材;学期结束后,大家再将教材归还图书馆供下一届学生使用。这一倡议得到许多教育界政协委员的赞同。武汉市第二中学校长董汉利指出,循环使用教科书不仅能降低家庭的教育经济成本,还能大幅节约纸张等社会资源,真正实现物尽其用。知名教师甘德炎也认为,此举有助于培养学生节俭的习惯和爱书护书的品德。省实验中学教务主任蔡大志虽认同这一做法,但提出具体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障碍:一方面,中国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几乎年年修订,导致不同年级学生难以使用同一版本教材;另一方面,许多学生希望留存教材作为纪念,不愿与他人共享。对此,莫洪宪认为困难并非不可解决。她分析,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特点看,教科书在3-5年内保持基本稳定完全可行,即使有细微改动,对使用旧版教材的学生影响也有限。此外,推行过程中可尝试 “双轨制”,允许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莫洪宪建议,教科书循环使用可先开展小范围试点,随着其优势逐渐显现,预计会有更多学校和家庭主动参与。
参考资料
Mo HongXian.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扫黑除恶”背景下黑社会性质组织相关犯罪的依法治理(时间:4.20).河南大学.2025-06-16
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量刑协商实质化工作 构建新时代检律关系.荆楚网.2025-06-16
莫洪宪.法律图书馆.2025-06-16
莫洪宪.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25-06-16
刑法谦抑主义论纲.中国知网.2025-06-16
莫洪宪(武汉大学).中国知网.2025-06-16
莫洪宪教授、林亚刚教授、陈家林教授等参加2011年全国刑法年会.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教授受聘为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武汉大学法学院与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我院莫洪宪等22名教师获聘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教授续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教授执教四十八周年暨荣休座谈会在法学院举办.微信公众平台.2025-06-16
我院数师生参加刑法学年会 一青年教师喜获优秀论文奖.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教授应邀赴北京市国资委纪委做专题讲座.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莫洪宪教授、罗昆教授应邀参加第九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武汉大学法学院.2025-06-16
政协委员莫洪宪倡议:教科书循环使用.新浪网.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