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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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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之(1904年-1994年11月10日),女,曾用名为李沛泽、李培芝,察哈尔省龙关县(今河北赤城县龙关镇)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王若飞的妻子,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定及旁听代表,中国共产党早期工人运动和妇女工作杰出领导人之一。

1920年夏,李培之考入保定市第二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期间,她接受进步思想,积极投身反帝爱国的学生运动。1928年6月至7月,她在莫斯科学习期间作为指定及旁听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她参加大会秘书处的翻译工作。同年,李培之由中山大学毕业,进入列宁学院学习。1931年夏,她先行回中国,任红二方面军红二十五师政治部宣传科长,之后在洪湖革命斗争中担任《反帝周报》《红旗日报》编辑。1942年春,她到中央党校第一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培之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部副部长。1951年起,她兼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1959年,她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1965年4月,她调任中央监察委员会驻邮电部监察组组长。在 “文化大革命” 中,李培之遭受冲击被关押7年,获得自由后,她先后担任邮电部和中国人民大学顾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4年11月10日,李培之在北京因病逝世。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04年,李培之出生。她先后在龙关县初级小学和怀来县女子高级小学学习。1920年夏,她考入保定市第二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期间,她接受进步思想,积极投身反帝爱国的学生运动。1924年4月,她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初,河北保定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团支部成立,李培之担任团支部书记。1925年春,李培之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工作经历

在国共合作的形势下,李培之加入了中国国民党。1925年4月至7月,她任中华全国各界妇女联合会保定分会主要负责人。同年,她被选为中共保定市委委员,并由市委分配做一部分工人工作。不久她又被派为国民会议促成会保定市代表,到北京参加国民会议促成会预备会。同年夏,李培之从河北保定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毕业。7月,她被派往河南郑州工作。9月,她担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地方执行委员会妇女部主任。同年10月,李培之赴苏联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

1928年6月至7月,她在莫斯科学习期间作为指定及旁听代表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她参加大会秘书处的翻译工作。同年,李培之由中山大学毕业,进入列宁学院学习。1931年夏,李培之先行回国,被党派往湘鄂西苏区,任红二方面军红二十五师政治部宣传科长,之后在洪湖革命斗争中担任《反帝周报》《红旗日报》编辑。1932年秋,她在中国国民党军队对根据地的“围剿”中被捕,后获释到汉口。同年11月,李培之到上海市和党组织接上关系后,在上海沪东从事工人运动。1933年3月,她任职于上海沪东区国民御侮自救会党团,负责相关工作。次月,她调任至烟区委,分管英烟厂的工作事务。在秘密条件下,她从事革命活动、妇女工作和文化工作。1937年春,李培之离开上海到太原市营救王若飞。同年夏,她到延安市,先后在陕北公学、女子大学和中央党务研究室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1942年春,她到中央党校第一部学习。

1945年11月,李培之到重庆市,开始做审干工作,后任中共南方局妇女组组长。1946年4月,她因王若飞牺牲调回延安。同年底至1949年5月,李培之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1947年,她随晋绥土改工作团到兴县蔡家崖参加土改工作。1948年下半年,她到西柏坡镇,任中央妇女委员会委员,参加婚姻法的讨论和制定。1949年春,李培之调到华北革命大学任第二部主任。同年4月,她当选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9月,她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北革命大学和华北大学于1950年合并为中国人民大学,李培之担任教务部副部长。1951年起,她兼任中国人民大学专修科主任。1954年10月,她改任函授部主任,后任党委监委会书记。她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判委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察哈尔省省政府委员等职。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李培之任华北行政委员会委员。1959年,她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1962年9月,她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1965年4月,她调任中央监察委员会驻邮电部监察组组长。李培之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被关押7年。获得自由后,她先后担任邮电部和中国人民大学顾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逝世

1994年11月10日,李培之在北京因病逝世。

个人生活

家庭生活

李培之出生在一个破落小地主家庭。1925年,李培之和时任中共豫陕区委书记王若飞结为夫妇。晚年李培之虽然年高体弱,但她坚持学习,坚持写回忆录,依旧为中国共产党、为人民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组织上发给她的烈士遗孤(王兴)抚养费,她不要,派给她的护理人员她不要。她表示,自己不能再给组织添麻烦了。李培之和王若飞二十一年的婚姻生涯中,除去两度的长期别离,他们在一起生活仅12年。王若飞和李培之之间的相伴、相守只占了李培之一生中不到1/6的时间。

健康状况

1944年下半年,李培之患病休息。

家庭关系

人物事迹

1924年春,李培之领导保定市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学潮,并取得胜利,在中国教育界造成了影响,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周报曾对此事作了报道。

参考资料

展说 | 革命伉俪在武汉——王若飞与李培之“北秀南能比漆胶”.微信公众平台.2025-06-02

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读王若飞给妻子李培之的告别信.光明新闻.2025-06-02